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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玉溪市工商業聯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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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當前位置: 通知公告
          中共玉溪市委玉溪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玉溪市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2021-06-30 16:23:28

          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人民團體,市屬各企事業單位,中央和省駐玉各單位,玉溪軍分區:現將《玉溪市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若干措施》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玉溪市委 玉溪市人民政府
          2021年6月11日


          玉溪市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 

          改革發展若干措施

          為進一步激發民營企業活力和創造力,充分發揮民營經濟在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根據《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實施意見》(云發〔2020〕14 號)文件精神,結合玉溪實際,提出如下措施。


          支持民營企業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一)進一步放開民營企業市場準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排查、清理在審批和許可中存在的各類壁壘。全面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電力、鐵路、石油、天然氣等重點行業領域相關業務以及養老醫療、教育體育、基礎設施、公共服務等領域,建立科學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規范有序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建設。(市政務服務局、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商務局、市自然資源規劃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市交通運輸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衛生健康委、市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二)實施公平公正市場監管。進一步規范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納入標準和程序,建立完善信用修復機制和信用異議投訴制度,規范信用核查和聯合懲戒。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做好涉及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促進公平競爭。完善壟斷中介管理制度,清理強 制性重復鑒定評估。推行“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避免多頭執法、重復檢查。健全市場化要素價格形成和傳導機制,保障不同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確保權利平等、 機會平等、規劃平等。(市市場監管局、市政務服務局、市政府辦公室、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司法局、市商務局、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市生態環境局分工負責) 

          (三)破除招投標隱性壁壘。進一步完善招投標程序監督與信息公示制度,對依法依規完成的招標,不得以中標企業性質為由對招標責任人進行追責。全面清理工程建設招標投標現有政策,對違反競爭中性原則、限制或排斥不同所有制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參與招標投標活動的政策規定及時修訂或廢除。提高中小企業在政府采購中的份額,向中小企業預留的采購份額應當占部門年度政府采購項目預算總額的30%以上,其中預留給小微企業的比例不低于60%,中小企業無法提供的商品和服務除外。(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分工負責)

          (四)保障民營企業平等獲得土地要素。提高土地要素保障能力,合理安排工業用地結構和規模,為企業騰出發展空間。支持民營企業在符合詳細規劃、不改變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現有工業用地上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容積率的,不再增收土地價款。對閑置兩年以上的僵尸企業用地,引導企業通過資產重組、收購合并等方式盤活土地。對工業園區批而未供、供而未建土地進行整治,建立項目退出機制,解決土地利用低效的問題!彩凶匀毁Y源規劃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完善有利于激發民營企業活力的政策環境

          (五)全面落實減稅降費政策。切實落細落實減稅系列 政策。確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企業,可按照稅法 有關規定提出申請,經批準后延期繳納,但最長不超過3個月。落實社會保險階段性減免緩降延補政策,減輕企業負擔。受新冠疫情影響較大的困難行業企業2020年發生的虧損,最長結轉年限由5年延長至8年。對民營企業歷史形成的社保費征繳參差不齊等問題,嚴禁自行集中清繳。加強涉企收費監督管理,暢通企業舉報渠道,堅決取締違規收費項目。(市稅務局、市財政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六)擴大民營企業直接融資支持力度。鼓勵支持民營 企業依法合規擴大直接融資,拓寬企業融資渠道。深入推進企業上市倍增三年行動,加大對后備掛牌上市企業的挖掘、 包裝、打造和培育力度。對擬上市或實施再融資(包括并購 重組)涉及的立項、社保、土地、環評、稅收、產權確認等問題,依法依規加快辦理。力爭到2025年新增3戶以上上市企業。對符合市委、市政府重點支持的產業龍頭、戰略性新興企業及就業大戶等成長型民營企業,納入市級財源建設重點企業予以支持培育。(市政府金融辦、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財政局、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分工負責) 

          (七)健全銀行金融機構服務民營企業體系。鼓勵銀行在風險可控前提下,對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運用信用貸、無還本續貸、循環貸、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等方式,延長貸款周期,更好地匹配民營企業生產周期;明確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不良率不高于各項貸款不良率3個百分點的容忍標準,在內部績效考核制度中提高民營企業融資業務權重,進一步優化基層信貸人員的考核激勵方式,適當下調利潤考核要求。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減輕對抵押擔保的過度依賴,合理增加信用貸款比重。(玉溪銀保監分局、市政府金融辦、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分工負責) 

          (八)健全民營企業融資增信支持體系。實施應收賬款專項行動,提升應收賬款融資效率。民營企業以應收賬款申請融資擔保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大型企業等應付款方應當及時確認債權債務關系,不得無故拒絕或拖延。鼓勵各縣(市、區)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形成“政銀擔”風險分擔機制。發揮民營企業“風險代償資金池”作用,增強銀行業金融機構“敢貸、愿貸、能貸、會貸”意愿。依托玉溪區塊鏈產業鏈等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大力發展現代金融服務,積極支持民營中小微企業進入玉溪區塊鏈產業金融服務平臺緩解融資問題。進一步整合政務、稅務、金融、工商、 司法、征信等多維度數據,構建“政府—金融平臺—中小企業”金融服務體系,激發玉溪及周邊區域金融服務市場活力。(市財政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政府金融辦、市國資委、市委網信辦、人行玉溪市中心支行、玉溪銀保監分局分工負責)

          (九)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賬款長效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切實加強對清欠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政策協同,形成工作合力。嚴格落 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各級政府及所屬事業單位、國有企業要嚴格履行在招商引資、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等活動中與民營企業依法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違約拖欠民營企業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確保無分歧拖欠賬款立清立還,有分歧拖欠賬款也要通過調解、協商、司法等途徑加快解決,嚴禁發生新的欠款!彩袦p輕企業負擔辦公室成員單位,各縣 (市、區)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鼓勵引導民營企業創新改革

          (十)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

          鼓勵民營企業加快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通過多種方式參與國有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優勢企業通過并購重組,整合產業鏈上下游資源做大做強。鼓勵企業聚焦實業,加快轉型升級,對新認定的省級民營“小巨人”企業和國家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分別予以一次性10萬元、50萬元獎勵;對新認定的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企業,予以一次性100萬元獎勵。(市國資委、市工業 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分工負責) 

          (十一)支持民營企業加強創新。對民營企業開展科技創新和成果轉移轉化給予支持。對列入國家重點科技發展計劃并獲得相應資金資助的科技項目,予以不低于國家補助資金20%的財政專項扶持資金。對通過市級、省級、國家級認定的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按照有關規定獎勵。進一步優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流程,落實企業 研發費用補助、稅前加計扣除和高新企業所得稅減免等政策, 激發民營企業創新活力,提高核心技術開發能力。(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分工負責) 

          (十二)鼓勵民營企業轉型升級。支持民營企業以多種形式參與國內國際科技及產業化領域的分工合作,積極探索打造世界一流“三張牌”新路徑。圍繞加快構建“5+8”現代產業體系,著力培育一批具有國內國際雙循環發展新優勢的民營企業。力爭到2025年,將玉溪建設成為云南產業高質量發展的先行區、新興產業發展的聚集區。加快“云南數字經濟第一城”建設,支持中小民營企業加快數字化與傳統產業融合發展培育。支持研和工業園區加快數控機床產業數字化轉型步伐,構建數控機床產業鏈供應鏈體系,將研和工業園區建設成全國知名的專業化機床光機生產制造基地、樹立成為云南省數控機床產業數字化轉型的標桿、打造成云南省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模范。(市發展改革委、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市場監管局、市投資促進局、市農業農村局、市商務局,玉溪高新區管委會分工負責)

           (十三)支持企業人才建設。積極做好各類人才在住房、落戶、醫保、社保和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服務保障工作。對年納稅100萬元以上的民營企業高層管理人員、引進的年薪30萬元以上人才;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省級產業園區招商引資并落地建設的項目,由企業向納稅所在地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提出子女義務教育入學申請,工業和信息化部門完成相關資料審查后及時報當地教育體育部門審核,教育體育部門“一事一議”協調解決高層管理人員、人才子女入學事宜!彩形M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稅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教育體育局、市公安局、市醫療保障局,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服務民營企業健康發展 

          (十四)創新民營企業服務模式。

          各縣(市、區)要在“十四五”期間完成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或窗口平臺建設,并與省平臺實現對接,自動納入全省平臺網絡統一管理。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事項“一件事一次辦”,著力打造“辦事不求人、審批不見面、最多跑一次”和“全程服務有保障”的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各級各部門要編制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并通過“一部手機辦事通”、政府網站等向社會公布。嚴格落實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服務績效由企業和群眾評判!彩泄I和信息化局、市財政局、市政務服務局,各縣(市、 區)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十五)促進民營企業規范健康發展。依法維護民營企業和企業家的合法權益。引導民營企業守法合規經營,通過聚焦實業、做精主業推動高質量發展。鼓勵市內優勢民營企業依法依規“走出去”發展。深入開展民營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發揮老一代民營企業家傳幫帶作用,引導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繼承發揚聽黨話、跟黨走的光榮傳統, 實施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培養計劃,做政治上有方向、經營上有本事、責任上有擔當、文化上有內涵、有創新創業活力的高素質企業家。(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商務局、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分工負責) 


          構建親清政商關系

          (十六)暢通政企溝通渠道。完善各級領導干部掛鉤聯系民營企業工作制度,市、縣(市、區)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領導班子成員每人掛鉤聯系2戶以上重點民營企業,原則上每半年到所掛鉤民營企業調研1次,將掛鉤聯系工作情況納入述職述廉述責考評。市、縣(市、區)每年要召開1-2次由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參加的民營經濟代表人士座談會,幫助民營企業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各級政府召開的經濟類會議,可邀請民營企業參加。鼓勵協會商會、人民團體在暢通民營企業與政府溝通等方面發揮建設性作用,支持優秀民營企業家在群團組織中兼職!彩形M織部、市委統戰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市民政局,各 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十七)建立政府誠信履約機制。制定涉及企業重大利益調整的政策時,要采取多種方式聽取企業和企業家的意見,合理意見建議要充分吸收采納。各級政府要認真履行與民營企業簽訂的各類合同,不得以換屆、責任人更替等理由拒絕履行合同、協議。因法律、政策、規劃調整等變更導致不能履約或者不能完全履約的,要主動與民營企業協商,采取經濟補償或者政策扶持等措施合理彌補損失!彩姓⻊辗⻊站、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十八)營造黨政干部與民營企業家正常交往氛圍。公職人員尤其是黨員領導干部在與企業及企業家交往過程中,要嚴格遵守黨紀法規,坦蕩真誠同企業家接觸交往。加大容錯糾錯力度,消除黨政干部與民營企業家正常交往的后顧之憂,營造支持改革、寬容失誤、鼓勵擔當的良好氛圍。(市紀 委市監委、市委組織部分工負責) 


          組織保障

           (十九)完善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工作機制。堅持黨對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工作的領導,探索搭建黨建工作共享平臺。調整充實玉溪市民營經濟發展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強化對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工作的組織協調。各縣(市、區)黨委、政府,市級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民營企業改革發展工作,建立工作機制,扎實推進各項工作。加強民營經濟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每年對各縣(市、區)民營經濟有關指標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任用的重要參考依據。工業和信息化部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政策落實以及綜合協調相關工作;有關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做好民營企業服務指導;工商聯負責每年組織開展民營企業評議政府職能部門活動,向社會公示評議結果,推動政府部門改進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改善民營經濟發展環境!彩形M織部、市委統戰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市統計局、市審計局、市工商聯,各縣(市、區) 黨委和人民政府分工負責〕

          (二十)健全輿論引導和示范引領工作機制。做好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先進典型宣傳,營造尊重、保護、支持企業家的濃厚氛圍。在各類評比表彰活動中,平等對待優秀民營企業和企業家。堅決抵制、及時批駁澄清質疑否定民營經濟的錯誤言論。(市委宣傳部、市委統戰部、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市工商聯分工負責) 

          (二十一)健全資金保障機制。各行業主管部門對當年需兌現的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獎勵資金進行全面梳理,及時報送市人民政府研究,視市級財力情況將其納入下一年預算予以保障。(市財政局、市直有關單位分工負責) 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承擔責任,認真抓好貫徹落實,每年1月底前將上年度貫徹落實情況形成工作報告報市民營經濟發展指揮部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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